賓川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關于落實全縣重點河流水庫和防洪防汛
責任制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州縣黨委、政府和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關于防汛抗旱有關要求,抗實防汛責任,增強工作主動,積極做好我縣2023年的防汛工作,確保汛期縣內主要河流、重點水庫、電站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關于防洪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的有關規定,現將我縣重點河流、水厙、電站和各級政府防汛抗旱責任人名單通知如下(詳見附表)。如責任人工作變動,由繼任人負責相應工作。
各成員單位應根據各自職能,建立健全本都門防汛組織機構,全面做好汛期各項防范應對工作,并根據自身實際開展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安全度汛。各防汛安全責任人要提高政治思想站位,以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認真履行職責,堅決杜絕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扎實推進防汛抗旱工作落細落實,切實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附件:1.賓川縣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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