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辦、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茲決定:
彭富祥 任縣鄉村振興局局長,免去其太和華僑農場場長職務;
張愛品 任縣醫療保障局局長,免去其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職務;
劉文龍 任太和華僑農場場長,免去其縣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孔敬銘 任縣水利經營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縣屬國有企業正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縣水務局總工程師(事業副科)職務;
李 吉 任縣灌區管理局局長、縣河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畢政高 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兼縣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協調信息服務中心主任;
王薦鑌 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雞足山片區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分局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兼縣防治艾滋病局局長職務;
李 鳳 任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正科);
程云蛟 任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正科),免去其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雞足山片區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分局長(正科)職務;
熊德治 任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正科),免去其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兼縣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協調信息服務中心主任(正科)職務;
徐建康 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彭詩景 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科級督查專員(試用期一年);
袁進波 任縣財政局副局長兼縣非稅收入管理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石曉燕 任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免去其縣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職務;
李松麗 任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兼縣防治艾滋病局局長,免去其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副科)職務;
黃建勛 任縣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
黃利平 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楊 潤 任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副局長;
張 梅 任縣鄉村振興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陳紹昆 任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監事會主任,免去其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王 龍 任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事業副科,試用期一年);
辛華剛 任縣水利經營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縣屬國有企業副職,試用期一年);
趙永勝 免去其縣灌區管理局局長、縣河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職務;
翁 顯 免去其縣鄉村振興局局長職務;
胡玉良 免去其縣公務員局局長(副科)職務;
楊建軍 免去其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正科)職務;
吳利春 免去其縣鄉村振興局副局長職務;
趙建俊 免去其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職務;
劉志丹 免去其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賀春宇 免去其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楊 毅 免去其縣第二人民醫院(平川鎮中心衛生院)院長職務。
2022年7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責任編輯: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